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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日上午,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,发布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(2018-2020)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计划)。计划提出,将突出治理道路交通、建筑施工、煤矿、旅游和危险化学品等6个重点行业领域,实施17项安全工程,力争通过3年努力,安全基础状况明显改善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。
非煤矿山方面:淘汰关闭污染严重、不具备相关条件且难以整改的小型矿山,全面清理环境敏感区采石(砂)场;淘汰关闭临时小型采石(砂)场,大力整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矿山;加快改造升级和整合重组矿山采矿许可证办理,完成政府依法依规关闭矿山有关证照注(吊)销。到2020年底,全省非煤矿山总数(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和基建矿山)从目前4366座减少到3900座以内。
煤矿方面:2018年将产能9万吨/年及以下煤矿、应淘汰未淘汰小煤矿纳入去产能范围;2019~2020年,有序引导退出产能30万吨/年以下(不含30万吨/年)煤矿;原则上在2020年底前,关闭退出开采范围与三区重叠但矿业权先于三区设立的产能大于9万吨/年的其余煤矿。
道路交通(水上交通)方面:升级改造道路运输动态监管系统,2018年10月1日前,现有2.9万余辆“两客一危”车辆实现限速、限时系统全程监控和主动干预。到2020年底全省现存不具备限速功能的客运车辆全部有序、稳妥退出运输市场。增设车辆超速提醒警示电子标牌,2019年起高速公路车辆交通违法信息逐步实现及时推送。完善高速公路入口检测设施设备,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;推行超限检测站和卸货站场规范化建设,在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前方设置货车检测通道和电子抓拍系统。
危险化学品方面:采取关闭退出(16户)、搬迁入园(20户)、就地改造(6户)等方式完成42户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搬迁改造。其中,2018年完成10户,2019年完成11户,2020年完成17户,2021年完成3户,2024年完成1户。
记者 杨质高 实习生 郭金梦